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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市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单位采购公告

2026/10/29 城事通编辑部 1.2w 阅读 71 点赞 查看原文

        我局近期拟开展《湛江市市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湛江市市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二)规划概况:《湛江市市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规划范围为湛江市区行政区范围,包括赤坎、霞山、麻章、坡头及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内容包括生活垃圾、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垃圾、粪便等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转运、处理设施规划,公共厕所规划等内容。

       二、项目预算金额

    (一)本项目预算金额为72万元。

    (二)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资料收集费、项目调研费、编制费、专家评审费、打印费、办公费、住宿费、交通费、保险、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设备使用费、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监测费用、税费、利润、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三)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四)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三、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供应商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并通过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直至《湛江市市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通过市政府审议。

       四、服务内容和要求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按国家和地方最新的有关技术规定、规范、导则要求,编制《湛江市市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对提交的报告书质量负责。 

      (二)按国家和地方最新的有关技术规定、规范、导则要求,收集技术服务需要的各项资料,完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监测,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等相关工作,并提供相关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 

      (三)编制公众参与工作方案,办理外业调查、环评公示、意见分析、反馈等公众参与全过程工作,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参与采购人组织的公众参与咨询会及听证会等。

      (四)协助采购人完成环评文件报审报批的各项手续和其它相关工作,通过相应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五、质量要求

       中标供应商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国家和地方最新的有关技术规定、规范、导则要求和合同要求,技术质量达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评审要求。

       六、付款方式

     (一)在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收到乙方递交的工作大纲后,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216000.00元(大写:贰拾壹万陆百元整)。

     (二)在中标供应商完成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60%,即¥432000.00元(大写:肆拾叁万贰仟元整)。

     (三)在《湛江市市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通过市政府审议后,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即¥72000.00元(大写:柒万贰仟元整)。

       注:支付的时间从中标供应商提交完整(含请款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成果移交报告、正规发票等相关资料)请款资料之日起计算。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三)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信用平台备案,且承诺具备规划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


        八、选取方式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

部分

(40分)

企业业绩

10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或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并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的业绩,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10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

10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基础上:

1.具有环保类(或环境评价类)高级职称的,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2.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并完成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出具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份业绩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本项合计最高得10分。

注: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1)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自身人员,并提供投标人(或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为其购买的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未发生过失信记录的查询截图(查询路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编制人员诚信档案-信用记录)。(3)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包括规划环评报告书签名页复印件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复印件。

项目组其他人员配置

20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1.具有环保类(或环境评价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4分;具有环保类(或环境评价类)中级职称的,每人得2分。人员配置不少于6人,本小项最高得16分。

2.以上人员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参加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出具时间为准),每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本项合计最高得20分。

注: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第1项同一人员仅按所持最高等级职称计分,不重复累计得分)。(1)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所拟派的项目组其他成员须为投标单位自身人员,并提供投标人(或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为其购买的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未发生过失信记录的查询截图(查询路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编制人员诚信档案-信用记录)。(3)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包括规划环评报告书签名页复印件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复印件。

技术

部分

(50分)

服务方案

15

根据投标人针对采购需求中“服务要求”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1.有服务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15分。

2.有服务方案,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

3.有服务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

4.未提供或其他得0分。

实施方案

20

根据投标人针对采购需求中“服务内容”提供是实施方案进行评审:

1.有实施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20分。

2.有实施方案,满足采购需求,得15分。

3.有实施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

4.未提供或其他得0分。

质量及进度保障措施

1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审:

1.制定的质量及进度保障措施全面、合理且针对性强的,得15分。

2.制定的质量及进度保障措施较全面、合理且针对性较强的,得10分。

3.制定的质量及进度保障措施一般,针对性较差的,得5分。

4.未提供或其他得0分。

报价部分

(10分)

投标报价得分

10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为满分(即1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2分,计算出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得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注:

(1)当10≦有效供应商数量时,按照上述报价次序,对称去除前后相同数量(20%×有效投标人数量,四舍五入保留整数)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参与均价计算,但保留中标资格),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2)当 6≦有效供应商数量≦9 时,按照上述报价次序,对称去除前后各一名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参与均价计算,但保留中标资格),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3)当 3≦有效供应商数量≦5 时,全部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九、报名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材料(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投标人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三)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报告生成时间为截止报名时间前七个自然日内)的信用信息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必须含有当天时间,查询时间为截止报名时间前七个自然日内)。

     (四)承诺函,承诺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并全部接受采购需求所有要求(模板详见附件)。

     (五)投标人对照第七点选取方式的评分表提供评分资料。        

        注:上述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文件袋提交或寄送至指定地址,文件袋封面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报名项目名称,文件袋密封处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30日-11月5日(8:30-18:00)

        十一、报名地点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湛江市赤坎区海田路288号)二楼市容环卫管理科

        联系人:王 雁,联系电话:319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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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