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自动划转)业务受理地点变更的通告 2016/07/04 1.3w 阅读 344 点赞 查看原文 为方便广大职工办理委托提取(自动划转)业务,进一步提高办事效能,从7月11日(星期一)起,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自动划转)业务的受理地点变更为我中心驻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759—3311816、3197189)办理,我中心本部办事大厅将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自动划转)相关业务。 特此通告。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7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