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
政策通知公告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

2018/01/19 6.1k 阅读 249 点赞

广东半岛集团有限公司:

  我中心于2017年7月27日向你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湛公积金罚字〔2017〕1号),对你公司处以2万元罚款。我中心要求你公司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我中心领取《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并缴纳罚款,但你公司至今仍未缴纳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我中心向你公司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湛公积金催告〔2018〕1号)。你公司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中心领取《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湛公积金催告〔2018〕1号),逾期即视为送达。

  你公司享有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逾期仍未履行义务,我中心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93号

  联系电话:0759-3325655、3352908

  联系人:黄惠杰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