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示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霞山海关公告 2024/12/01 1.2w 阅读 97 点赞 查看原文 湛霞山关缉公告字〔2024〕7号 我关于2022年9月21日在湛江市坡头区南山镇新沟村查获的下列货物(物品、违法所得、走私运输工具、特制设备),当事人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予以公告,请有关当事人于2025年3月2日之前到我关办理海关手续,逾期我关将对下列货物(物品、违法所得、走私运输工具、特制设备)依法予以收缴。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或重量特征备注1木质船长宽高(米):13.8*3.14*0.76艘1(发动机处有一顶黑色顶棚,渔船外包围角铁) 特此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霞山海关 2024年12月2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