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
政策公示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霞山海关公告

2025/02/10 1.7w 阅读 446 点赞

  湛霞关缉公字〔2025〕002号

  霞山海关缉私分局于2024年10月9日制发了两份《解除扣留通知书》(湛霞山关缉解扣字〔2024〕2号),对当事人卜创春被扣留的小汽车予以解除扣留,并于2024年10月11日依法公告送达。2025年2月11日,自送达解除扣留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卜创春无正当理由未到海关办理解除扣留的小汽车的退还手续。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一年内,当事人卜创春仍未办理解除扣留小汽车的退还手续的,由海关依法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霞山海关

  2025年2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