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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湛江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解除湛江市区16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的公告

2025/08/08 1.2w 阅读 121 点赞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9号)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 《湛江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湛江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湛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门诊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我中心于2025年8月5日同意对主动申请解除协议的湛江市赤坎区妙康大药房、湛江开发区郑如炎口腔诊所、湛江霞山现代医院等16家医药机构予以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详见附件)。

  现将解除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湛江市区16家定点医药机构主动申请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名单.xls

湛江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8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